问题:
贵单位职能包含“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询,西安市发改委职能包含“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依法 办理和查处本辖区内的电力行政案件,并实施行政处罚”,请问,具体到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上,职能是否有重合,群众发现问题应该向贵单位反馈,还是发改委下辖的电力执法监察队?
提交时间:2025-6-4
答复:
你好,我局为国家能源局派驻西北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依法履行对陕西、宁夏、青海省(区)的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监管和行政执法,以及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为中央事权。西安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办理和查处本辖区内的电力行政案件,并实施行政处罚”,属地方事权。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各自按照职责分工、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负责。请参考。
答复时间:2024-6-6
答复单位: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