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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大荔煜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5〕7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3642014.7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2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