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监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国家能源局的总体部署,深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电力企业,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调研工作。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按照吴新雄局长关于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指示,力求摸清家底,推进西北新能源基地建设,促进能源在更大范围的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本次调研力求做到客观、公正,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机制的形成进行探索。
本次调研历时近四个月,深入西北地区7家电网企业、17家具有代表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相关规划设计部门开展了实地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约谈约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了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及问题;并广泛征求了地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被调研单位文字材料36份、表格96张,所形成的调研报告经反复推敲、征求意见,三易其稿,基本做到了全面掌握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运行现状、发展规划及新技术应用等情况;客观反映了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和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本次调研的成果对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并希望为国家能源局制定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和材料支撑。
西北地区是我国能源资源种类组合最为齐全的地区之一,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良好的资源基础。近年来,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迅速,装机容量、发电量及利用小时数均逐年提高。截止2013年5月底,西北电网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装机总量已达4130.8万千瓦,占全网总装机容量的34.6%。已建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站)基本实现了全额接入电网。目前,西北地区的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主要是由电网输送能力限制造成。其中,水电站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少出现限制出力的情况;弃风较为严重的省份为甘肃和新疆,且仍有加剧趋势;光伏发电受阻主要发生在青海省,但随着电网的建设已获大幅缓解。近年来,西北各地政府和企业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先进技术,以国内首个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站为代表的一批先进技术项目已在西北投入运行。
根据国家和地方“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底,西北地区装机总规模将达到25247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电源装机将攀升至816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2.3%,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的占比较当前比例将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甘肃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新疆风电基地及青海、甘肃、新疆等地区的太阳能发电基地均将建成或初具规模。“十二五”末,覆盖西北五省(区)的750千伏主网架将基本形成,一批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配套电网工程将投入运行。经综合考虑电网输送能力及调峰能力,预计2015年西北风电的消纳能力与规划的风电装机规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以接收光伏电源不占用系统调峰容量为标准,预计2015年西北地区光伏发电的消纳能力可以满足规划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的要求。
经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发现西北各电网企业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做到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及时结算电费,并为其上网提供优质服务。但同时发现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在规划制定及监管执行、市场建设、装备技术水平、信息披露、配套政策法规完善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实现可再生能源的科学发展,我们建议:建立可再生能源交易市场,运用市场、价格来调节资源配置;建立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的规划机制,保证地区规划与国家整体规划相统一,与地区实际情况相一致;加强能源监管机构建设,对市场主体及消费者负责;加强法制建设,形成分类、分层次立法,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同时建议国家重视并扶植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