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移峰填谷、灵活调节作用,做好电力保供、促进新能源消纳,实现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按照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新疆能源监管办研究制定了《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印发实施,为国内首个抽水蓄能电站跨省交易细则。
随着抽水蓄能电站的快速发展,传统将抽水和发电电量纳入优先计划模式难以满足市场化的改革要求、按照容量电费固定比例分摊模式难以满足灵活交易的市场需求、单省平衡模式难以满足灵活调节资源高效利用的系统要求,亟需制定抽水蓄能电站跨省交易的市场化细则,实现抽水蓄能电站的调用由“优先计划”向“市场竞争”转变,由“固定比例”向“灵活交易”转变,由“单省调用”向“区域共享”转变。
《细则》秉持公平开放、权益优先、资源共享、灵活高效的原则,建立了“中长期为主、辅助服务为辅、短期互济补充”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将有效发挥抽水蓄能灵活性调节资源的能力,服务西北区域新能源快速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组织做好《细则》的宣贯培训, 并对《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发挥抽水蓄能电站保供应、促消纳灵活调节作用,推动西北区域抽水蓄能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