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29日,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青海省能源局及海南州发展改革委,对青海省部分在建电力项目开展工程安全质量提升现场督查。
督查组先后赴国能同德抽水蓄能、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天合中核汇能海南100万千瓦源网荷储等项目施工现场,依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对照自查清单》,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电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分包管理、防洪度汛应急管理及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情况。
针对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当场责令整改,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提出五方面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二是健全全链条安全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对照新颁布的判定标准,全面排查生产与施工隐患;四是强化危大工程及高风险作业管控,确保作业有措施、有监护;五是加强防汛应急管理,落实“叫应”机制和转移避险措施,保障安全度汛。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电力建设事故多发势头,切实提升电力工程安全质量,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可靠的安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