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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学习宣贯活动
2026-10-22 12:23 来源:监管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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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845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明晰有关法律责任,推进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力安全事故预防,10月21日,西北能源监管局牵头,会同陕宁青三省(区)发改委(能源局)及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指导全面对标落实《条例》要求,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区域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及有关新型并网主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2100余人参加培训。西北能源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合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条例》参编专家授课,系统讲解了《条例》修订背景,从事故预防、等级判定、应急处置、调查机制、法律责任等维度作了系统性辅导。会议还组织观看了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全面提高认识,全面压实责任,全面自查提升,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压实安全责任,各级“一把手”带头推动相关管理人员责任落实,特别是新型并网主体企业,要尽快厘清责任界面,不留缝隙漏洞。要加强自查自纠,对照《条例》的五个修订维度,逐项检视自身的制度规程、应急预案、报告流程、培训体系,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要做好事前预防,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规划、建设、运行各环节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条例》执行落实,全力保障区域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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