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西北分部,国网陕西省、宁夏、青海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电监会13号令)、《输配电成本信息报送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12〕58号)的要求,为全面准确反映西北区域各省(区)电网企业2016年度电价执行、电费结算、成本信息及变化情况,更好地实施价格与成本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电网企业填报《电网企业购售电价格情况表》、《电网价格成本信息表》等表格,并完成《2016年度电网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具体表格及报告模板请在西北能源监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下载。(http://xbj.nea.gov.cn)
2、各电网企业报送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其附注。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请各电网企业于4月14日前将相关表格和《2016年度电网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以电子版及纸制版形式上报至西北能源监管局。4月30日之前报送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
三、相关要求
各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填报,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价格成本信息的报送及解释说明工作。对漏报、瞒报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将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电监会13号令)的相关内容予以处理。
联 系 人:王 瑜
联系方式:029-81008048 wangyu3@nea.gov.cn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