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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北监能罚决字【2025】44号
2025-12-15 14:43 来源: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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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5〕44号

违法事实:转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134084.9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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