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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5〕44号
违法事实:转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134084.9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