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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15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金额:11037141.36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26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