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19号)
2026-08-06 19:26 来源:监管四处

Aa

字体:
|
|

被行政处罚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19号

违法事实: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1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