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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37号)
2026-10-12 18:50 来源:监管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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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广东兆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37号

违法事实: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没收违法所得73157.28元,罚款113820.4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9月30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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