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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9 00:00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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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能源局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公布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以下简称西北能源监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努力通过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管理规范、效能提升、服务提优,不断推动信息公开透明。
   (一)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西北能源监管局累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6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西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处室办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平台建设方面。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的接入运行和推广宣传,同时继续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等要求,持续完善各项许可业务的网上申请、审核、反馈、公开等流程,为许可对象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一站式”服务。
   (四)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门户网站季度自查整改制度抓好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指标要求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使网站健康有序、信息发布精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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