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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6-05-29 16:38 来源: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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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部署,依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等规则制度文件,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会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印发《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计7章、38条,涵盖总则、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组织、计量与结算、信息披露、市场监管及干预、附则等内容。《细则》立足陕西电网运行实际,以构建有效市场机制为目标,明确了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申报、竞价出清、补偿分摊、信息披露等全流程管理要求,为陕西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细则》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立足陕西电网发展实际,构建市场化调频辅助服务机制。《细则》明确陕西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结合陕西电网调频需求特征,统筹考虑用电负荷水平和新能源发电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调频容量需求计算方式,保障电网调频资源充裕度。同时建立特殊时段调整机制,在系统平衡紧张时段动态调减或释放调频备用容量,实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

二是坚持按效果付费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价出清机制。《细则》构建统筹考虑申报价格、综合调频性能等因素的竞价规则,基于西北区域现行“两个细则”设计综合调频性能指标(k值),从调节速率、响应时间、调节精度三个维度科学评价AGC单元调频性能。采用分组排序出清方式,优先出清性能指标高的调频资源,并以统一边际价格出清,既体现调频资源的实际效能价值,又引导经营主体持续提升调频性能,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三是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明确多元主体入市路径。《细则》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明确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可按自愿原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不受调度机构单独调控的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可与所属新能源场站联合参与申报。统筹电网安全运行需要,合理设定新型经营主体中标容量约束,保障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业态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平稳起步,推动调频资源多元化发展。

操作执行层面,《细则》重点明确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市场成员权责与交易组织模式。《细则》清晰界定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的权利义务。已获得煤电容量电费的统调内用公网火电机组原则上须每日提交交易申报信息,确保基础调频资源可靠供给。明确陕西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采用日前报价、日前预出清、日内分小时出清并实时调用的交易模式,与电力现货市场按照相同时间窗口组织交易申报,实现两个市场的有序协同。

二是明确竞价规则与出清机制。《细则》设定综合调频性能指标各分项参数折算方法,明确调频里程排序价格计算公式,规范k值分组排序出清流程。设定市场报价上限和各类经营主体中标容量限制,建立安全校核、调整征调等机制,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调频资源的市场优化配置。同时明确中标AGC单元因自身原因退出调频或性能不达标时的里程补偿取消情形,强化市场履约约束。

三是明确结算分摊与信息披露要求。《细则》建立收支平衡、日清月结的结算机制,调频里程补偿费用根据实际调频里程、出清价格和综合调频性能指标计算确定。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期间,调频市场月度总费用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规范事前、事后信息披露内容和时限要求,建立信息复核与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市场公开透明运行。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将会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化《细则》执行监管,及时跟踪评估市场运行情况,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陕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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