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西北能源监管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传达学习了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部分内容。相关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做了重点发言,部分参会同志进行交流发言。西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少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大家一致认为,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会议指出,民法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一项艰巨繁难的立法工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民法典编纂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深刻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成熟完善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达到了新高度,标志着我国人民权利保障进入了新阶段。
会议强调,民法典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整部法典共7编84章1260条法则,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公民合法权利提供了更深层次的保障。全局要坚持政治原则、明确政治要求、把握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广泛开展法典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同实施国家重大能源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并以深入推进学习宣传民法典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依法能源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西北能源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来源于实践,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全局要心无旁骛抓贯彻、驰而不息抓实施,只有这样,民法典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权益保护的源头活水。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促进公权力依法行使。全局同志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行政、依法履职,通过制定更为详细的可操作性规则,进一步规范监管许可、监管处罚、监管检查等活动,为民法典新规的落地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深入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面对西北能源各类型市场主体和市场要素,全局要紧扣职责,因势利导推进市场改革和市场建设,积极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维护良性的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打造优良营商环境。三是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局各级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将民法典纸面上的民事权利转化为能源监管实际中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确保被侵害的权益得到有效救济,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有序。